关于举办东莞市第二批网吧计算机
安全员培训班通知
为加强“网吧”等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强化“网吧”从业人员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全市第二批中标“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人员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有计算机安全员证且未过4年有效期的除外),每家网吧店至少需2名持证上岗人员。
培训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实行全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颁证。培训具体内容: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的办法;计算机病毒的防治;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的安全和管理;计算机犯罪的防范、打击和案例报告制度,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其他相关内容;我省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及最新政策。
四、证书管理
全省统一实行计算机联网无纸化考试。凡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安厅、省人事厅认定,颁发统一印制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网吧经营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凡未取得“合格证书”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且网吧在申办安全许可时,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1、培训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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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2月 |
3月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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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日 |
6—9日 |
6—9日 |
3—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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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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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日 |
10—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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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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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日 |
17—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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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日 |
24—27日 |
网吧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培训期次,具体安排由培训考试点视报名情况而定。
2、报名安排: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东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22489000 13415991130 13669887080
联 系 人:苏启荣 温日东
(2)东莞市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试点:
联系电话:22224292 22103019 22110186
联 系 人:刘小龙、陈军强
4、培训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粤[2000]70号文规定执行,每人收费65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和证书费等),食宿自理。
东莞市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试点